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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倫理規範處置標準

專業倫理規範處置標準

中華民國106年1月20日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1日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通過

 

倫理仲裁委員會議確認被申訴人之行為有違專業倫理後,可以依照下列處置標準提出裁決建議。

處置標準分成三個部分如下:

第一部分:階層性的裁決項目。有4個階層,針對違反倫理行為輕重程度,分別為「勸告」、「警告」、「停權」及「除名」4階。裁決時,只能選用一階。

第二部分:特殊性的裁決項目。有4種「限期改善計畫」、「公開聲明」、「道歉」、「關係隔絕」。搭配第一部分「階層性的裁項」選用之,不限選用一種。可以不選用,也可以4種都使用。

第三部分:針對此一申訴案的「建議」。不管申訴的裁決結果是否違反倫理,均須給予建議。

組成圖列如下:

處置標準裁決架構圖

階層性裁決項目

只能選用一階

特殊性裁決項目

可選用零到四種

必備的項目

勸告

限期改善計畫

建議

警告

公開聲明

停權 (需述明期間)

道歉

除名

關係隔絕

 

 

 

 

 

 

 

 

 

 

 

第一部分之階層性裁決各項目定義及說明如下:

處置標準名稱

內涵、定義

說明

勸告

勸其注意「臨床心理師倫理準則與行為規範」

違反倫理,但未明顯影響當事人權益或專業形象

警告

明確指出未遵行「臨床心理師倫理準則與行為規範」,所造成之影響。

違反倫理,且已明顯影響當事人權益或專業形象

停權 (需述明期間)

停止部分或一切會員權利,如「選舉、被選舉、被推薦…等」權利。

判決有罪者;警告不從者

除名

 

撤銷會員資格

(需要被公告)

該行為違反相關倫理準則,並經判決有罪定讞或其他情節程度相符者

 

第二部分之特殊性裁決項目說明如下:

處置標準名稱

說明

1. 限期改善計畫

 

請被申訴人針對某一行為要項在期限內提出改善計畫

2. 公開聲明

公會出具公開聲明;或是請被申訴人公開聲明,如道歉‥等

3. 道歉

請被申訴人向特定對象道歉。對象可為下列:地方公會、當事人或其代理人

4. 關係隔絕

請被申訴人在特定期限內不得再接觸該案之特定當事人

 


彰化縣臨床心理師公會 Association of Changhua Clinical Psychologists  E-mail:service.achcp@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