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遲緩」 係指孩子在器官功能、感官知覺、動作平衡、語言溝通、認知學習、社會心理、情緒等發展項目上有一種、數種、或全面的發展速度或品質上成熟速度遲緩、落後。發展遲緩的類型包括:認知發展遲緩、動作發展遲緩、語言發展遲緩、心理社會情緒發展遲緩、生活自理技能發展遲緩。
發展遲緩的孩子可能與胎兒期、周產期或產後期任何直接或間接、急性或慢性的病因與病灶,作用於發展中的個體造成。但環境不利因素同樣可能使孩子能力發展落後。
早期療育是一種整體性的服務,包含各專業整合性的服務來幫忙發展遲緩或發展障礙的孩子,特別是0-6歲的孩子,各種醫療復健、特殊教育、親職教育、福利服務諮詢等,及早的刺激和充實的教養環境對孩子的發展有長遠且正面的影響效果,使孩子的潛能盡量發揮,或障礙程度降到最低。
早期療育很強調早期發現,並針對孩子狀況做一個整體功能發展評估,以形成醫療與復健決策的基礎,但由於涉及不同知識領域,必須由不同專業人員,包含醫師、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共同完成,在不同的階段評估孩子和家庭的狀況,以了解孩子本身及其家庭的需求,深入了解家庭的優勢和資源,同時也支持家人對資源、關心的問題和優先順序等決定和選擇,適時提供療育服務的內容,早期介入,提升孩子整體社會適應能力。
參考網址:
王天苗(2013)。家長支援療育方案對零至三歲幼兒與家庭之成效研究。特殊教育研究學刊,38(2),1-28。
何志培(2013)。早期療育對發展遲緩兒童的重要。高雄醫師會誌。2017年7月9日,取自http://www.doctor.org.tw/file/81-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