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來就診的失眠患者們,我常詢問一個問題,就是”你的床舖是拿來睡眠還是失眠的呢?”,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患者會帶著一臉疑惑,但又很理直氣壯的語氣回應我,”當然是睡眠呀!!!!”,然後再繼續詢問下去的機會就來了(心理師心中竊喜),”既然床舖是拿來睡眠的,那為何你睡不著時要一直躺床呢?”
各位不要誤會,心理師通常是在治療關係建立良好時才會這樣跟患者互動的,絕對沒有想要跟患者爭執或責備之類的意思,而這些患者接下來也常是一愣,然後笑笑的回應”對耶!!”,透過這樣的過程,接下來要跟各位介紹的”刺激控制法”才有戲唱,否則要請一個失眠的人在睡不著時離開床舖,實在是會要他們的小命兒,畢竟,失眠患者也常會有”睡不著就繼續努力躺床看看”或”我已經睡不好,還要叫我離開床舖?”等執念(這執念是未來會跟各位談的睡眠失功能信念)。
所謂”刺激控制法”應用在失眠的非藥物治療,很核心的概念就是上段提到”睡不著時就離開床舖”,又或者可以說是”想要睡覺再躺床”的意思,讓床舖跟身體建立良好的連結,這個概念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的現象類似,失眠患者跟睡眠環境的連結通常是壓力、緊張、挫折等,若不想「一朝患失眠,十年怕睡覺」,在你睡不著時,最好的做法就是離開床舖,遵循以下的原則,想睡的時候再回到床上去唷!!
以下為刺激控制法的執行原則:
- 除了睡覺和性行為之外,避免在床上或臥室從事其他的活動 (如:使用手機、看電視、聽音樂、看書報雜誌…等)
- 在預訂的上床時間後,感覺到想睡覺時才可以上床 (減少躺在床上失眠的時間,打破床與與清醒焦慮的連結)
- 如果在床上躺了20分鐘仍無法入睡時,必須離開床鋪 至其他房間做一些『靜態放鬆』的活動,直到有睡意再上床
- 如果仍然睡不著,或是醒來後無法再入睡,重複上述程序
- 無論前晚睡了多久,隔天皆須在固定時間起床。